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2025年04月10日 | 星期四

2025年4月10日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灵武市院 > 未检工作 > 正文
灵武市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离家出走事件发出检察建议
2018-05-06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18-05-06

灵武市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离家出走事件发出检察建议

近日,网友们的朋友圈突然被一份灵武市西郊派出所的“寻人启事”刷屏了,内容为“灵武市某中学初一学生仁某某于2018年4月7日晚19时许,带领年仅8岁的妹妹一起从家中出走,至今未归,且两人均有轻生念头。”灵武市检察院检察官查晓洁看到该条朋友圈,发现正是此前其进行过法治宣传的学校,便立即联系该学生家长及办案人员了解情况,接警人员称两名未成年人已于当日早晨在一处居民家中寻到,出走原因系学习压力大,父母不注重沟通的方式方法,导致双方发生冲突。

针对此事件,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向两位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发出检察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学校师生法治教育和法律意识,提高教师与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警惕性,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完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教育管理模式,增强学生的自我控制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同时对处于青春期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注重完善对学生心理问题的及时发现,并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解决问题,养成自我保护的意识。

以上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非常重视,对全校师生加强法治教育提出进一步的要求:一是利用班会课、国旗下讲话等形式提高学生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意识的能力;二是利用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平台,增强与家长的交流,使得家长转变教育理念,平时注重与未成年人沟通的方式方法;三是邀请各机关单位到学校开展法律讲堂,进行安全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制理念,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谢谢灵武市检察院发给我校的检察建议,让我们认识到在学生管理制度还存在较大的漏洞,而且让我们也及时了解了我校学生的行为以及心理动态,让班主任能及时的对她进行心理辅导,并注重和其家长进行沟通,转变家长的教育理念。”4月23日,灵武某中学校长对前来该校送达检察建议书的检察官同志由衷的说道。

【编辑】:
【来源】: